《通知》指出,陕西省环保厅将在每年4-11月期间,每两月开展一次日常会商;每年1、2、3、12月,每月开展重点时段会商;当关中地区2个或2个以上市(区)AQI日均值≥400或者持续3天AQI日均值≥300时,则开展应急会商。届时,环保总量、污染防治、环评、监测、执法等部门都将参与到具体会商过程当中,协同研判当前的大气环境形势和下一阶段环境空气质量演变趋势,确定工作任务重点。此外,省环保厅还将视情况邀请发改、公安、工信、住建、气象等部门参加。
《通知》要求,一旦预报将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尤其是关中地区3个以上市(区),陕北、陕南地区2个市将连续出现3天以上重污染天气时,省环保厅要加强督查协调,督导各地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预警级别,及时通知各市(区)政府向社会发布空气重污染的预警信息,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全面做好应对工作,力求将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情况紧急时,省环保厅还要报请省政府主管领导组织各市(区)及省级有关部门开展省级紧急会商,全面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会商结束后,省大气办和省环保厅将督促各市(区)认真落实会商应对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并根据各市会商应对及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对人员、资金、物资、监测、预警、通信、医疗卫生等应急保障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责任编辑:郑易威
上一篇:安康市全面启动2014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
下一篇:环保汉台分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