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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2015“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06-23 09:12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为推进治污降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日前,我省制定了2015年“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各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其中,西安市不少于231天,宝鸡市不少于252天,咸阳市不少于232天,铜川市不少于238天,渭南市不少于233天,杨凌示范区不少于246天,西咸新区不少于231天;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市和杨凌示范区PM2.5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2%以上,PM10年均浓度较2014年下降3%以上。
  方案提出,今年全省将完成1141台燃煤锅炉拆除任务,关中地区不再新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再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015—2016年重点关停关中地区小火电机组,2016—2017年重点关停陕北地区小火电机组;重点对距离西安50公里以内的大唐陕西发电公司和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2家企业10台机组300万千瓦等机组实施改造;着力提高天然气安全供应水平,年底前市级城市气化率达到85%,县区级城市气化率平均达到60%,重点乡镇气化率平均达到40%,全省总气化人口达到1500万;在包茂、连霍等6条主要高速公路新建30座以上LNG加气站;完成覆盖全省县城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设,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评价等。
  方案还要求,要进一步推进大气治理联防联控,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将万元GDP能耗指标纳入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陈艳 李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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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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