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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启动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06 09:27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近日,山阳县制定出台了《山阳县全面推行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环境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式启动。一、明晰管理工作目标。该工作旨在创新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体制,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通过建立镇(办)环保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管理标准、完善考核体系等工作,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实现环境监管无缝隙、全覆盖。二、明确管理工作原则。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属地管理,逐级包抓,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权责一致和奖惩激励的原则。三、确立三级网格职责。网格化环境监管实行县、镇(办)、村(社区)三级管理,建立县、镇(办)、村(社区)三级网格。在县一级建立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在镇(办)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络,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镇(办)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在村(社区)行政区域建立三级网络,建立三级网格,主要负责本级网格内各项工作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信息上报、问题协查和结果回访及网格巡查工作。对农村环保、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燃煤污染防治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工作划定责任网络和责任部门。四、建立网格运行模式。建立一级网格组织、指挥、查处、督办、协调、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发挥二级、三级网格巡查、发现、处理、上报、跟踪、监督的基础作用。县环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定网格化监管考核奖惩办法,协调解决跨镇(办)环境问题,对县级部门职责的负责协调移送,跟踪落实,配合处置。

 

 

 

 

 

(责任编辑: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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