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互助路66号西部电力国际商务中心8楼L座
  • 电话:029-85331687
  • 传真:029-85331687
  • 邮箱:hjjl@hjjl.net
当前位置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商洛市五项举措力促燃煤锅炉拆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24 13:10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2015年8月31日,丹江新城3台燃煤锅炉烟囱安全拆除,标志着商洛市中心城区市直部门76家 138 台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完成。今年是禁烧燃煤工作的收关之年,为确保中心城区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市政府采取“政府约谈、通报曝光、奖补兑现、现场督查、考核问责”等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全力打好中心城区禁烧燃煤工作“攻坚战”。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全面完成城区禁烧燃煤目标任务,市政府4月27日召开中心城区禁烧燃煤工作约谈会议,对中心城区56家燃煤锅(窑)炉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并于8月3日召开中心城区禁烧燃煤专题工作汇报会,会上各相关部门汇报了禁烧燃煤工作进展情况,未拆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二是夯实拆改责任。按照“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具体承办人员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市区环保部门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炉”的形式,夯实工作责任。每月召开1次工作分析会进行研判,逐个落实解决方案。三是公开通报曝光。每月上旬在市、区电视台、《商洛日报》对上个月拆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未按时完成拆改任务的燃煤锅炉单位和责任部门进行公开曝光。四是强化考核督办。市政府督查室、市考核办和市环保局定期对市直部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进行督办,市考核办将中心城区禁烧燃煤工作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明确规定8月底前未拆改到位的燃煤锅炉单位和责任部门,年终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格次;9月底前未拆改到位的责任部门,年终考核不得评定为良好以上格次,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监察部门对其予以约谈同时实行问责。五是积极奖补兑现。市环保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商洛市燃煤锅炉拆改补贴及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积极开展燃煤锅炉拆改单位奖补资金落实工作。目前,已对49家燃煤锅炉单位上报的67台符合燃煤锅炉奖补资金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和现场核查,按照程序公示后,将奖补资金予以兑付。

 

 

 

 

(责任编辑:卓悦)

】【打印】【关闭窗口

上一篇:渭南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联合督查工作
下一篇:金台区喜获“2015创建生态文明标杆区”称号
Copyright 2014 -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 by DedeCms
备案号: 陕ICP备2023002573号-1 陕ICP备202300257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