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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确污染刑事案件监测数据认定方法-环保要闻-宝鸡市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16-08-11 10:51 来源:www.baojihb.gov.cn

陕西明确污染刑事案件监测数据认定方法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日期:  2016-8-11 10:37:06
 
      由于近年来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为加强环境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陕西省近日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关键证据——环境监测数据报告的认定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所属检查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省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文件流转时间,陕西省规定,各市(区)、县环保部门因环境刑事案件办理需求,向省厅申请认可的环境监测报告,需由所在市(区)或县环保局对监测报告进行初审后再提出申请,附监测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直接呈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涉及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的报告呈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对监测报告进行技术审核。
  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依据环境监测报告的规范要求,需在两日内(遇节假日不顺延)对监测报告格式、采样方式、测试标准、评价方法等进行技术审核,并将技术审核意见以及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厅监测处(辐射处)。
  省厅监测处(辐射处)参照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技术审核意见,同时对出具监测报告的监测站资质和采样、分析人员上岗资质进行审核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监测报告在两日内(遇节假日不顺延)做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回复申请单位。
  此外,陕西省还明确要求,申请监测报告认定时,必须提供规范完整的环境监测报告、监测业务受理审核过程原始记录复印件、相关采样人员和分析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7项材料,以保证作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重要证据的监测报告真实、准确、有效。



陕西恒健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环境监理) 公司拥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陕西省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和陕西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经营范围涉及环境监理、工程监理、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科技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029-85331687,159912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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