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环函〔2013〕255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各环境监理单位:
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陕环发〔2013〕27号)中“组织环境监理工作检查,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执行率100%”的要求,省厅决定近期对全省重点流域正在开展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项目将涵盖重点流域、化工等重点行业、涉及重金属排放的监理项目,主要针对国批、省批项目,并抽查部分市批项目。
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计划安排于2013年4月中旬至5月底,具体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检查内容
(一)现场监理情况
1、项目部规范化建设。重点关注项目部人员、设备配置情况及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2、现场监理情况。重点关注监理人员对项目和监理方法的熟悉程度;过程监理资料是否准确、真实和完整;考核监理人员对建设现状的掌控能力,辨析监理人员是否真正作为,求证监理人员在环保咨询、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情况,了解项目建设对外部环境影响的控制效果。
3、遵守管理情况。重点关注环境监理进场报告、监理月报、专题报告等向省、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报送情况。
4、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听取建设单位对现场监理工作的要求,询问现场监理工作的不足;了解建设单位对环境监理行业的看法,交流建设单位对环境监理的管理建议。
(二)项目建设情况
重点关注项目施工期废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运行期配套环保设施的建设进度及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变更与变更的处理情况。
请各地环保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联 系 人:王 辉
联系电话:029-85429502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4月8日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