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范蓉 记者 耿薇)10月14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宝鸡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眉县红河谷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污口、太白县生态蓝莓生产基地、黄柏塬、青峰峡自然保护区等检查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每到一处,检查组都实地查看并详细询问当地干部、群众环保情况。李晓东强调,要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在16日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宝鸡市政府及各相关单位、部门《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李晓东强调,秦岭问题主要是建设过程中一些不当开发造成的,对秦岭不破坏、不过度开发就是对其最好的保护。他指出,秦岭开发一定要适度和合理,要立足长远,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要坚持规划引领,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秦岭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控制和限制涉及秦岭的开发项目,进一步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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