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东明 记者 耿薇 实习生 陈卓珂)10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带领执法检查组在汉中市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检查组一行深入佛坪、洋县,实地察看了部分自然保护区、引汉济渭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旅游综合开发、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项目等,并在汉中市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吴前进认为,汉中市近年来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在秦岭植被、汉江水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以及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他同时指出,汉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农家乐和旅游业对生态环境破坏的隐患不容忽视,要进一步强化对秦岭保护重要性的认识,统筹制定保护规划,加强法律宣传,落实行政执法主体,严格依法追责,督促重大项目同步制定生态保护方案,及时恢复生态环境,严厉查处乱采滥挖、乱搭滥建、乱排滥放、乱砍滥伐“四乱”问题,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卓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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